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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副省长提出严控水污染项目建设要求

2010-04-21   来源:中国环境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江西省副省长孙刚近日在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按照“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要求和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孙刚指出,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环境问题列为重点督察事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责任,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到位;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联合督察,整治情况和验收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列入今年环保工作的考核目标;环境执法人员在行动中要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敢于碰硬、严格执法,使一些明知故犯、阳奉阴违、屡查屡犯的企业受到惩罚;要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加强群众监督,对一些恶劣案件要及时曝光;要加强责任追究,对屡查屡犯并造成特大环境污染的企业和责任人,不仅要使他们在经济上付出沉重的代价,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孙刚特别强调,环保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移交、移送和移办,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江西省结合实际,今年组织开展四大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主要河段、湖区大力推行“河长”、“湖长”制,重点对“五河一湖”沿线、东江源头、鄱阳湖3公里范围地区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同时严控高消耗、高污染、资源型及水污染项目的建设。二是开展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稳运增效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促解决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费征收以及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