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论坛网友帖子提到柳江饮用水源地水质超标,柳州市环保局回应
粪大肠菌群污染不影响饮用水安全
最近,在广西新闻网红豆论坛上,一篇关于全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的网友帖子中,提到柳州市柳江饮用水源地粪大肠菌群今年1、2、3月份连续超标,一些市民跟帖表示担忧。昨日,柳州市环保局回应,粪大肠菌群的污染不影响柳州市城市饮用水安全。
粪大肠菌群确实超标
4月17日,一名网友在红豆论坛上发了一篇名为《这样的水喝了也值得》的帖子,内容引用了相关部门对广西主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今年1至3月份的评价结果。统计表中,突出表明柳州市连续三个月因为粪大肠菌群污染水质不合格。
网上搜寻发现,这一统计报告来源于广西水利部门网站,不少市民对此表示担忧。
记者就此采访了柳州市环保局,该局提供的资料显示:根据自治区环保局相关文件要求,柳江河柳州市段地表水水质评价执行III类水质标准。经监测,2010年1~4月市区上游露塘断面水质保持良好,无超标现象;城市下游沙煲滩断面粪大肠菌群项目均超标;城市交接断面(交来宾市)猫耳山断面无超标现象。但依据相关文件,粪大肠菌群项目不列为地表水水质评价指标,所以柳州市2010年1~4月地表水水质满足国家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
而环保部门对比地表水水质监测更为详尽的饮用水源地水质64个项目的监测发现,粪大肠菌群项目有超标现象。也就是说,柳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粪大肠菌群项目污染存在。
粪大肠菌群污染可以净化
柳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粪大肠菌群在自然界广泛存在。粪大肠菌耐热,而南方城市天气炎热,给粪大肠菌群的繁殖提供了便利条件。
但是粪大肠菌群通过水厂的杀菌消毒处理后,不影响饮用水安全,因此粪大肠菌群项目的超标对柳州市饮用水的质量影响不是很大,环保部门对柳州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的评价是满足国家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要求的,市民不必担忧。
据悉,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是依据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关于做好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主要指标达标工作的通知》来进行的,文件中提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超标项目经自来水净化处理后,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当地给水处理厂可以去除的指标可作为非主要指标不参与评价”。也就是说,粪大肠菌群项目可以不作为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评价标准。
记者在自治区环保厅办公室下发的广西环境质量通报简报上看到,今年1月份,柳州市集中式饮用式水源地地表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中,柳州市的河西、城中、柳东、柳南四个水厂的水质均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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