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资除氮脱磷 政府补偿购买成效
滇池(资料图片)
宿迁市卫生局局长葛志健在两年前曾来昆明讲课,提到“政府购买服务”的建议,当时他主要针对的是如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昨日,昆明市在经过半年的调研后,对此前起草的《昆明市滇池水体污染物去除补偿办法》进行了听证,昆明市滇管局局长李昆敏再次提到“政府购买”,而这次政府要购买的是企业治理滇池的效果。
价格核算
企业认为补偿不具吸引力
昨日的听证会上,来自环境科学研究单位、企业的听证代表就《办法》进行了意见反馈,所有听证代表都认为昆明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滇池治理的措施十分可行。昆明市政府研究室的刘瑞华和昆明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王树东等听证代表均表示,《办法》的出台对鼓励企业参与滇池污染治理,政府根据治理效果给予适当补偿的方式对滇池治理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企业代表李杰认为出台该《办法》是政府的一种制度创新,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激活企业参与,可以形成全民共管,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由于涉及政府补偿款项,所以来自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听证代表的意见出现局部对立。来自企业的刘志宏、李杰、张国成认为,以去除每吨总磷补偿20万元,总氮补偿5万元的价格来核算,对于要投入前期科研经费、治理经费等高投入项目的企业来说,这样的“补偿金”没有吸引力。而王树东以及来自工程设计单位的余雄鹰则建议,政府在补偿企业时应当适当调整补偿金额和标准,加入详细的技术参数提高门槛,防止一些企业鱼目混珠。
转换思路
补偿仅是企业的次要收益
听证会后,李昆敏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解释,鼓励企业参与滇池水体污染物的去除工作,其实是一种政府购买行为,即借助社会资本注入滇池治理,然后政府再来出资购买他们治理的效果。
他说:“投资的多元化是滇池治理工作的必然,单靠政府投入对于昆明市来说,压力太大。与其说这个办法是鼓励企业治理滇池,还不如说是鼓励企业将滇池里的污染物变废为宝。”李昆敏以企业生产为例,某一个企业的工业生产废料如果利用不当,就真的成了污染物,但是如果有另一家以此为原料的企业来接手继续运作,形成一条循环的产业链,那么这些废料也就成了一种资源,甚至是一种产值。
“导致滇池水体富营养化的是氮磷,也是造成滇池水质下降的主要成因,但是氮磷却又是植物生长中所需要的营养元素,如果企业能够通过技术将滇池水体里的氮磷提取出来用于相关绿色产品、商品的制作,那么企业的收益点就不再是政府补偿的那几十万,而是从滇池污染物里创造的财富。”李昆敏认为,如果企业单纯地依靠政府补偿去除磷除氮,那么支出和收益肯定是不平等的。但如果转换一种思路,企业在利用滇池污染物创造效益的同时,政府还能根据成效给予企业一些补偿,那么对于企业来说,政府的补偿就是另一种收益。
制度创新
有奖补偿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介绍,目前国内外应用于富营养化水体的除氮脱磷、水污染治理方法主要是物理化学方法,水生植物及植物法,组合工艺法等3大类。在滇池污染治理与保护工作中,曾经规模化地实施了“水藻”分离法、水葫芦种养、污水处理等方式,而这些措施对总磷、总氮的去除成本也在4.6万元~42万元/吨不等,在综合考虑了昆明市对参与滇池治理项目的鼓励政策、滇池流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先进城市对水污染惩罚机制等方面的因素后,决定建议将试行期的补助标准设置为总氮5万元/吨,总磷20万元/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出台《办法》鼓励企业参与水环境治理,政府出资购买成效的方式在我国尚属首次。此前昆明市已经推行了一旦造成污染,企业将永久退出市场的严惩机制,如果再推行此项补偿机制,奖惩结合,必然对滇池治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