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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施工现场环境污染 天津禁止建设工地自行搅拌建筑材料

2010-04-29   来源:人民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4月1日起新修订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承担了《规定》中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管工作。近日,市建交委副主任刘兰强做客人民网天津视窗,详解《规定》对施工现场环境的要求。

  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污染的治理,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兰强表示,市建交委要求施工现场采取硬化措施规范文明施工行为。

  刘兰强特别提出,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灰土,严禁露天堆放水泥、石灰和焚烧垃圾。需要进行建筑材料搅拌的施工单位,可到天津市外环线周边的搅拌站进行搅拌,再运回建筑工地,以避免强噪音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