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及工信部关于未来3年落后产能淘汰目标任务要求,我省正加紧进行落后产能调查摸底工作,并制定细化实施计划,5月底前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各市。
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负责人介绍,从初步摸底情况看,对照国务院要求和相关标准,今后3年我省落后产能淘汰的重点行业主要是焦炭、钢铁、建材(水泥、平板玻璃)、轻工业(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等4个行业。与此同时,我省还将采取措施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尤其在苏北发展、沿海开发中坚决防止落后产能转移和低端产业引进,并将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
据了解,我省目前在一些行业仍然存在较多的落后产能,低水平重复、粗放式的发展方式仍未根本扭转,经济发展受环境和资源的“硬约束”明显增大。作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环节,我省这次制定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计划,与以往相比范围更宽、标准更高。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将与发展先进产能,促进工业经济转型,提升产业、企业竞争力相结合,与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整治相结合,与城市发展、土地功能规划、产业布局调整、企业生产力优化组合相结合,为加快产业升级腾出空间。
为实施新一轮淘汰计划,我省将出台政策激励机制,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地区和企业,在安排技术改造资金、节能减排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开发利用、融资支持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省里将通过综合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淘汰落后产能。
业内人士认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很有必要,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才是关键。在省经信委4月29日召开的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座谈会上,各市经信委负责同志建议:通过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机制、税收杠杆等调节作用,引导落后产能退出市场;增强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约束,同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