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为确保年内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常州市将从七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源头、促转型,进一步推进我市实现产业生态化。
(一)强化源头约束。严格准入门槛,禁止“两高一资”项目审批。按全市24个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要求,守住生态“红线”。对排污总量超过控制指标,不能按计划完成减排和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乡镇(街道)、园区或单位,一律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划环评条例,大力推进规划环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凡引进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二级以上。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新一轮化工、工业园区和集中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印染、污水处理厂和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按时完成一批重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治,逐个打造环境管理放心行业和园区。年内至少淘汰200台(套)落后用能设备,关闭20家污染严重企业,实施19家企业转产,搬迁或停产10家企业,加快组织实施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工业企业关闭、搬迁。全市企业年内必须稳定达到国家太湖流域特别排放限值。对污染严重、经限期治理仍然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吊销排污许可证,依法予以关停。
(三)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减排项目149个和节能项目60个,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市新增污水管网486.5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85%以上。加快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收集处理工程建设。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工业园区企业污水接管处理率达100%。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实施5个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提倡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全社会用煤量;积极启动低碳示范工程建设,着力抓好工业、建筑、交通三大重点领域节能。
(四)加快发展绿色产业。按照“调高、调优、调新”产业结构的要求,大力发展节能降耗的新兴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等五大产业,年内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0%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12%。建设50个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完成118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新型、高效农业,深化农村“三场”(屠宰场、简易垃圾填埋场和畜禽养殖场)整治、围网养殖压缩和农药、化肥减量工程,推进农业的生态转型。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督查监管力度,推进工程进度。新增对98家企业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并纳入远程自动监控,加强现场监管,确保节能减排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效益。
(六)健全和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完善实施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减排保证金和绿色信贷等制度。
(七)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四大系列宣传教育行动,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营造人人参与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