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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拟试点环境污染责任险

2010-06-03   来源:燕赵都市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从河北省第四届“环保金融—绿色保险”论坛获悉,今年,我省拟启动环境污染责任险(俗称“绿色保险”)试点,并实现绿色保险覆盖范围广、投保规模大、实际效果好的年度目标,力争到2011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各行各业的绿色保险制度。

  什么是绿色保险

  开展绿色保险,就是利用保险工具来参与环境保护,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能力、减轻政府负担的有效手段,是一种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2007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继“绿色信贷”之后我国推出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国家环保部在会议上宣布了包括江苏、湖南、湖北、重庆、深圳等地在内的8个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地区。被保行业包括了化工、有色、金属矿采选等环境污染风险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及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行业等。

  绿色保险在河北

  据省环保厅巡视员宋春婴介绍,我省于200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已经将绿色保险写进了有关条款。这是目前全国最先进最全面的关于绿色保险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这也是我省开展此项工作的最大优势和最有力的法律武器。今年,我省把绿色保险列为全省环保工作45项要点之一,年内要突破,年底进行考核。

  据悉,我省在确定试点范围时,将力争避免参保面窄和小的问题。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思路,要求重污染排污单位全部购买绿色保险,一般性污染单位参照执行,污染风险较小的企业可以自愿选择。试点企业将依此险作为核发、换发排污许可证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开展行业准入审查、上市环保核查、申报环保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保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审查内容和先决条件,依法实行强制。

  将与绿色信贷挂钩

  环保部门将强化对高风险行业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购买绿色保险的企业提高监管频次,加大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企业购买绿色保险的情况将被作为衡量其环保信用的基本要素,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与绿色信贷挂钩。对购买绿色保险的,在年度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等级评定时作为加分条件,予以加分,提高其授信额度。对未购买绿色保险的高风险企业我省将降低或停止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