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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会议决定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案件等

2010-06-19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筹备情况汇报决定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等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6月13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筹备情况汇报,决定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以及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和部分企业危险废物出口申请的审核意见。

  会议听取了第一届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筹备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我国环境监测事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环境监测领域不断扩大,监测项目不断增多,监测技术和方法标准体系不断健全,监测机构和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体实力不断增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的不断进步,对环境监测队伍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要求,建立有利于发现人才、留住人才和人才成长、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掀起学习理论钻研技术的热潮,会议同意在经过前一阶段认真筹备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全国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并原则同意大比武理论考试、现场比武、宣传工作、安全保障等方案。会议要求,活动组织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大比武活动的效果。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不仅有利于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动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也有利于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会议决定,在对制浆造纸企业重点环境违法案件进行认真核查的基础上,近期向社会公布2010年第一批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集中的地区和违法企业,并依法督促整改。

  会议指出,为加强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活动的管理,确保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的共享利用,结合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十分必要。《规定》明确了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活动中的任务,并从监控运行、网络与安全、传输交换机制与共享利用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会议决定,《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与交换管理规定》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会议认为,为规范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办法》包含5个方面17条内容,具体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公开渠道、方式、信息保密审查等。会议决定,《环境保护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福建三明沙县机场、贵州毕节民用机场、青岛至兰州公路(宁夏境)东山坡至毛家沟段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原则通过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原则通过顺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向德国出口电镀污泥的申请审核意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张力军、吴晓青、周建,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出席了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