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厅日前印发通知,在全省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清查全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重大变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省环保厅要求,对有关案件要进行查处,需行政处罚的要及时予以处罚。
此次清查内容包括:对辖区内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重大变动、“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不落实、久拖不验、越权审批、拆分环评、降低环评等级、违反环保准入规定审批等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落实措施予以整改。对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已投入试生产超过3个月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限期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等。
此外,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环保资金审批及使用中发现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违法违纪问题的,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法及时予以处罚,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按程序及时移交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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