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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洪运:环境保护建设中要经得起利益诱惑

2010-06-28   来源:人民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年来,山西忻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对工业排污、集中供热、燃煤炉灶等污染行业的严格监管,实现二氧化硫大幅度减排。据环保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城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降幅为16.7%,山西11个城市平均降幅达69.1%,降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1倍,降幅最大的忻州市达到86.6%,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19倍。

  “二氧化硫对人体的危害非常大,如果家家男女老少每天在呼吸二氧化硫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所以要把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父母、子女对待,让他们不再呼吸有毒的气体、有毒的物质。在环境保护建设过程中,要经得起利益的诱惑、要有原则、要不怕得罪人。思考问题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说话,不负责最终人民要把我们唾弃”。6月25日下午,忻州市委书记董洪运在接受山西省污染减排新闻采访团采访时说。

  董洪运介绍,忻州市的情况有六个特征,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资源富区、人文大区、旅游热区、发展新区。现在面临着经济总量的扩张与质的提高双重历史任务。在经济质的提高里面,其中包括环保工作,现在是一个经济总量偏小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总量的膨胀,能不能守牢经济和环境同步,或者环境的效应还能继续保持优于经济的发展速度这是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的一个很大的课题。

  他说,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忻州市市委常委会议提出的一个响亮的口号。环境就是资本、环境就是人气、环境就是形象、环境就是生产力,把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健康,当做执政者的追求与快乐,人民群众幸福和健康是我们的追求,人民群众幸福了、健康了也就是我们的快乐。出于这样的理念去抓、去推动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而不是一般意义上要个环境模范城市的牌子、称号。

  “把环境保护放到很重要的位置,从源头上把它管住,在产业的构成和布局当中就要算环境帐,不能再上一些都是高污染、高排放的项目。如果在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遇到重大矛盾时,我们宁愿放弃项目选择环境”。董洪运在谈到“十二五城市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优先理念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