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因向渭河超标排放污染物,西安、宝鸡和咸阳市政府近期都收到了陕西省环保厅开出的罚单,三城市被罚交纳70万元“环境补偿金”。
在环境保护日益受到全民高度重视的当下,尽管我们已不时领略到“环保风暴”的大手笔,三张环保罚单被直接开向三个市政府,仍引起人们的关注。70万元的数目虽小,“环保罚单开向市政府”这个举动本身却具有标志性意义,值得叫好。
在此之前,各种环保行政措施都更多地是直接指向企业,甚至如“区域限批”这类“猛药”,实质上也不过是采取“连坐”的办法。这就导致了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不清,掩盖了地方政府的工作不力,未能更为直接地触动地方政府。
如今,陕西省环保厅终于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撕破“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官场习气,用罚单明确了“企业的责任归企业,地方政府的责任归地方政府”的原则,把地方政府推向了“出丑”的境地,其积极意义不可小视。
最为显著的效果是,西安、宝鸡和咸阳市政府成为被处罚的主体,一下子把当地政府置于了社会舆论监督的风口浪尖,将使其行政负责人能够更为痛切地感受到舆论压力,起到一定的鞭策作用。
“环保罚单开向市政府”剑已出鞘,但最终能否促使三市“知耻而后勇”则未知其可。无论如何,陕西省环保厅的这一举动,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可贵的提示,即应以某种有效形式,明确地方政府的环保直接责任,令社会舆论监督有据可依,更好地推动地方政府承担起应尽责任。
下一篇:环境保护:谁污染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