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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责令违法煤矿停产 金宝屯煤矿认罚

2010-07-09   来源:法制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7月8日位于内蒙古的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宝屯煤矿(以下简称金宝屯煤矿)因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而吃了环保部的罚单,环保部今天表示,金宝屯煤矿新增的年产120万吨产能已被停止生产,同时并处10万元奉。

  经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调查核实,1994年原国家环保局环评批复金宝屯煤矿的生产规模为每年120万吨,2004年对该项目进行了环保验收。金宝屯煤矿2007年实际生产规模达到每年240万吨。对于新增的年产120万吨产能,金宝屯煤矿未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即投入生产。

  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认为,金宝屯煤矿的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26条、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4条和第25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12条和第23条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验收的规定。

  早在今年4月,环保部已将金宝屯煤矿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告知了金宝屯煤矿,同时告知金宝屯煤矿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5月19日,金宝屯煤矿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接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