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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通报汛期环境事件 迟漏瞒谎报信息将究责

2010-08-04   来源:法制日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环境保护部近日通报了多起汛期环境事件。环境保护部通知各地,要严格信息报送程序,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程序的规范性和要素的齐全性,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进入汛期以来,我国部分地区持续降雨,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由此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水环境安全。

    为此,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几起典型事件,这些事件包括,吉林省永吉县危化品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事件、江西驰邦药业有限公司原料桶被洪水冲入赣江事件、杭州千岛湖矿产品有限公司尾矿库泄漏事件以及陕西商洛柞水县凤侨公司尾矿库泄漏事件等。环境保护部称,除吉林省永吉县危化品桶被洪水冲入松花江事件仍在处置过程中,未对松花江水质造成污染外,其他几起事件均得到妥善处置,未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环境保护部强调,不得迟、漏、瞒、谎报信息。各地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预案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及举报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掌握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行为,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