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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采取四项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

2010-08-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日,全国各地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为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我市将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

    一是强化事前防范,督促全市环境风险重点企业深化主体责任认识,并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措施。

    二是严厉执法,对企业存在的违法排污、未按时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避免因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对未按时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的企业,依法报送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停产治理或责令关闭,确保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细化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督促环境风险重点防范企业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程序、细化流程、完善措施,提高预案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坚持应急值守,妥善处置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环保部门将严格执行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主动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继续开展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将坚决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