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向政府开环保罚单,非“七寸”也

2010-08-17   来源:新华社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8月13日在陕西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环保厅透露,按照省政府出台的《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从2010年起对沿渭四市渭河断面水质进行严格考核,上半年已向西安、咸阳、宝鸡三市政府共计开出了200万元的环保罚单,其中,西安市40万元、咸阳市10万元、宝鸡市150万元。未来这一罚款补偿制度还将常态化。

    陕西省政府在环境保护上有了硬着子——对沿渭四市渭河断面水质进行严格考核,上半年并向三市开出环保罚单。这看上去挺让人带劲的,但效果怎样还有待观察。笔者总认为这一做法,似乎没有打在“七寸”上。

    首先,这种做法有“以罚代处”之嫌。就像某些交警查超载一样,只要司机乖乖交了罚款便可以一路畅通无阻,至于因超载会不会压坏路面或桥梁,没人去理这茬子。被扣“生态补偿金”的城市,因没有受到严肃查处而不在乎交“罚款”怎么办?其次,这“生态补偿金”来源于公共财政,动不了个人的“奶酪”。被扣除的“生态补偿金”都是公家的钱,相关官员没有丝毫的个人损失。可能扣这200万的“公钱”还不如扣2万元的“私钱”那么立竿见影。至于影响个人仕途的档案袋里更无半点污点记录,个人利益秋毫无犯!再次所扣的“生态补偿金”仅为200万,还分摊到三城市,数额太小了点吧?对于省管城市而言,40万元、10万元、150万元,简直如九牛一毛,即便有的大乡镇一年的吃喝费也有可能超百万!

    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保护环境耽搁不得、松懈不得,否则一旦造成严重的环境灾难,不管多少钱投进去都有可能“打水漂”。罚款补偿制度,尽管对排污有一定的“疗效”,但还无法做到“根治”,其原因在于这一政策刚性不足。如果省政府对随便排污的城市首长动真格的,来点行政处分什么的,让他们害怕有被“摘帽”之虞,这效果可能就大不一样了。这年月,乌纱是最被官员看重的。什么事情若与乌纱相挂钩,该行的便行、该止的辄止,也就能政令畅通、上下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