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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设立全市首家环保审判庭

2010-10-09   来源:京报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邻居家盖鸡窝熏了咱怎么办?过去只能投诉到环保局,虽有行政处罚,却强拆不得,更没有经济赔偿。今后,这一难题将可通过环保审判庭得到解决。近日,笔者从延庆县法院了解到,该县将在10月中旬成立全市第一家环境保护审判庭,不但有权强制叫停污染环境的行为和企业,还可帮助遭遇环境污染侵害的市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居民楼下开饭店,噪音扰民只能制止却不能要求经济赔偿;非法开荒,有行政处罚却不能强制开荒者补种被毁林木;汽车交通肇事,引起化学药品泄漏污染水源,却得不到经济赔偿……近年来,伴随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延庆的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与此同时,一些环保案件也开始引起人们重视。

  过去,环保案件只能由环保局以行政处罚手段处理,行政处罚无法强制执行,不能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量刑尺度上也缺乏法律依据,很难从根本上制止环境侵害行为的发生,居民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借鉴我国其他地区环保审判庭的经验和做法,延庆县法院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决定,设立全市首家环保审判庭。环保审判庭将实行“三合一”和“双轨制”模式。“三合一”就是将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程序整合为一体,只要是与环保有关的案件,均由环保审判庭负责审理。“双轨制”是通过以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并举的形式,整合行政与司法各方力量,形成环保合力。“三合一”和“双轨制”模式不仅为司法手段在环保中的应用提供了新途径,还充分强化审判职能对环保的特殊作用,为环保执法权威奠定基础。

  环保审判庭成立后,还将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环保部门与环保审判庭以及其他环境执法机构的环境执法协调机制。

  延庆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环境审判庭成立后,除审理好环境案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联动外,还会采取各种举措,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活动中。以司法建议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完善环保措施,加强环境违法行为的预防工作;通过以案讲法深入景区、景点、社区、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各阶层、各群体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