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环境保护部拟命名浙江省义乌市、临安市等14个地区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并在其官网发布公示,公示日期从10月11日至20日。
关于拟命名浙江省义乌市等14个地区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公示
浙江省义乌市、临安市、德清县、广东省中山市、深圳市福田区、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常州市武进区、金坛市、无锡宜兴市、滨湖区、锡山区、惠山区、安徽省霍山县已通过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生态县、市、区)考核验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现就浙江省义乌市等14个地区创建生态建设示范区事宜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和所在省、市政府报刊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0年10月11日至20日
二、公示期间,环境保护部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受反映拟命名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环保部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环境保护部
电话:(010)665563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件:stszhc@yahoo.cn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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