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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家环保法庭探索审判工作新机制建设生态文明

2010-10-22   来源:新华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作为中国首家独立建制的环境保护法庭,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围绕饮水源地的水资源保护,探索审判工作新机制,为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清镇市环保法庭2007年成立以来,审理了贵阳市辖区内所有涉及环保的一审案及环保案件生效后的执行工作。环保法庭相继受理了中国首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案件: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清镇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贵州省首例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案件: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诉贵州天峰化工有限公司污染侵权公益诉讼;贵州省首例检察机关作为普通民事诉讼原告的公益诉讼案件。这一系列案件的审理,受得社会广泛关注,积累了实践经验,为环境公益诉讼立法作了有益探索。

  针对目前我国还没有具备环境污染损害鉴定专业资质的机构,且现有的一些鉴定部门存在鉴定周期较长、费用较高等情况,清镇市环保法庭于2008年成立了环保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了工作规则,明确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邀请环保专家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2010年3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时,根据案件的需要,贵阳市两级法院应适时召开环保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会议或聘请相关专家就污染问题、因果关系、损害结果等进行论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依照法律规定采信专家证言,依法作出判决",把"专家证人"这一模式大胆地运用到环保审判当中。

  同时,为了保障执行,环保法庭还制定、实施了环保案件执行回访制度,要求案件承办法官必须不定期到污染现场进行回访,查看被告实际履行判决情况,一旦发现被告消极履行或者敷衍了事,就按规定启动恢复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执行。通过执行回访,切实根除污染源,消除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