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距离国家确定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的最后期限已经进入倒计时,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今年上半年各省区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结果显示:二氧化硫减排不降反升,总量同比上升0.22%。
环境保护部对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严重违规和责任不落实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些单位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或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或无故不正常运行出水超标,或污泥未有效处理处置。它们是:天津市蓟县污水处理厂、山西省大同市西郊污水处理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碧波水务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太仓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沙溪污水处理厂、安徽省铜陵市新民污水处理厂、湖北省黄冈市中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合作污水处理厂、甘肃省兰州市雁儿湾污水处理厂。
此外,一些单位脱硫设施或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它们是:河北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山西阳泉市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河南能信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
环境保护部责令上述单位于201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由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报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依法扣减有关电厂脱硫电价款,并全额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