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充分显示了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在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高度重视与巨大决心,充分表明我国未来发展将更加重视节能减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要着力点
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的约束日趋强化、国际市场需求收缩等形势变化,使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充分显示了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在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地位,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高度重视与巨大决心,充分表明我国未来发展将更加重视节能减排,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源、劳动力等普通生产要素的投入推动,加之体制、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多重影响,形成了投入大、消耗高、环境破坏多、效益差的发展方式,资本形成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快速增加,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主要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多,环境污染加剧。这种发展方式显然难以为继。只有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切实做到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即将过去的“十一五”时期,我国全面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措施,加大节能环保领域投资力度,努力淘汰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经济模式和消费方式,使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深入人心。这些举措,成功扭转了“十五”后期由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出现的单位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上升的趋势,节能减排取得重要进展,循环经济取得重大突破,资源节约成效明显,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局良好。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这些决策部署,当前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加快推进节能减排。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要加快制定和完善节能减排的规划和标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要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手段以及财税、价格等经济杠杆,明确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全面促进节能、节材、节水、节地以及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同应对的问题,加快建立对外磋商机制,增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监测与考核指标体系,在现有污染排放物监测以CO2、SO2、固体颗粒物等指标为主的基础上,扩大污染排放物监测面。强化目标责任机制,保障约束性指标顺利完成。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途径。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加快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等政策,大力推进重点领域的资源循环利用,加强循环经济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要求。要通过加大生态保护执法力度,保证生态资源的合理有效开发,提高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恢复成本。同时要加快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资源损失与环境破坏。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要逐步淘汰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传统落后技术,加快开发绿色低碳技术,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科技支撑体系。要集中力量研究开发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技术,重点开发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等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努力突破节能减排的技术瓶颈。同时要大力推进技术产业化。
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要积极推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快制定和完善土地资源、水资源及各种主要矿产资源保护法。制定针对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的法律法规,为惩罚严重浪费资源者和破坏环境者提供法律依据。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引导各种主体的行为。
转变观念,培育绿色文化。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础保证。一方面政府要树立节约意识,在决策和规划中珍惜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优化组合;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合理消费,反对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和奢侈消费。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艰巨任务。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将有力促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