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绿家园志愿者等民间环保组织今日联合致信国家环保部认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有26家下属企业存在排污超标等环境违规行为,建议环保部对中石化多家下属企业的环境违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并向社会公布,在确认问题得到解决之前暂缓批准中石化的再融资申请。
据自然之友有关项目负责人介绍,此次致信环保部,是回应其于10月18日公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技术报告总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份报告内容翔实,长达300余页,对中石化以往违规问题披露较为详细。尤其突出的是,《报告》公布了中石化下属各企业三年的排放数据。
这位负责人称,民间环保组织十分赞赏环保部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开方面的积极努力,此次关于中石化再融资环保核查的信息公示有助于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表现的公众监督。
《报告》公示后,自然之友和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等环保组织十分关注此事,对《报告》内容进行了仔细的研读,并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企业监管记录数据库中进行了比照查询,发现了27条与《报告》略有出入的记录以及17条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中石化下属企业的违规记录。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中国石化茂名分公司、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催化剂长岭分公司、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化塔河分公司、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中国石化润滑油上海分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催化剂齐鲁分公司以及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的石化总厂和孤东采油厂等15家在此次核查范围内的企业,存在排污超标、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环境违规行为。尤其是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更是被广东省环保厅列在亚运会限停产的15家企业之内。
而这15家企业的违规信息有一部分已经在《报告》中被提及,但是没有被准确地表述,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比如,其环境违规情况是否已经整改好。如果有一些违规情况已经整改好,也希望环保部能将整改的材料进行公示。
自然之友表示,除了上述15家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企业外,还有11家不在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中石化集团下属企业也存在诸多环境违规记录,如中石化集团南京化工厂、中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中石化集团湖北化肥厂、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中石化集团杭州炼油厂、中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石化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胜利发电厂和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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