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重要议程——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专题协商会近日在福州召开,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号脉问诊,共商大计。福建省副省长洪捷序出席会议。
2010年,福建省近岸海域海水水域功能达标率为48.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共发生赤潮17起,发生濒率、影响面积大大超过往年。政协委员们深感忧心,委员们认为,造成近岸海域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海水养殖和沿海修(造)船业排放直接污染水体;陆源污染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大规模围(填)海造地缺乏合理规划。
随着海西战略的推进,沿海重化工业、临港工业将加速发展,海洋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增大。对此,福建省环保厅副厅长丛澜等委员纷纷建议,完善近岸海域环保法规政策体系,应效仿耕地保护工作中划定“耕地红线”的做法,划定一定比例的“天然岸线”禁止开发利用,强化海岸带生态保护;建立重点保护海域,探索区域性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严格近岸海域功能区划,开展规划环评,科学引导养殖布局;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继续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入海量;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设海峡西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洪捷序认真听取委员们的发言后表示,将逐条认真研究落实委员们提出的合理建议与意见。针对当前近岸海域环保面临的宏观调控手段乏力、环保力量薄弱、环境综合整治难度加大等问题,将进一步完善海洋环保法规政策体系,抓紧修订《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出台《福建省“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构建协作联动机制,加大海洋环保宣传力度,为福建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