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共赢,这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想要破解的一道“哥德巴赫猜想”。如何督促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忽视环境保护?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部分地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人。据悉,今年,江西拟出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发挥监督职能呵护一湖清水
九江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点区域,在大部分涵盖地区属于农村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对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去年,九江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农村试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的相关专项报告,成为九江市人大常委会这一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0年,江西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监督检查活动,并对往年发现的水污染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在工业城市新余,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实施的十大生态工程进行督查;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就20多个项目的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发出了6份检查采访意见,点出了存在的17个问题,提出了18条整改意见……
鄱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拟出台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如何保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走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采访中记者获悉,拥有地方立法权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
在2010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围绕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展开了持续一年的调研。除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外,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法规统筹修改范围中,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也被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