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环保部将不受理违规企业上市环保核查

2011-02-18   来源:财华社深圳新闻中心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据17昨日环保部下发的《关於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称,对上市环保核查前一年內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这一规定将在6个月后开始实施。此外,对於核查过程中,公司有作假行为的,环保部门一年內不再受理。

  《通知》明确,所谓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发生过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被责令限期治理、限產限排或停產整治,受到环保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罰,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罰款等。

  环保部表示,对申请核查前一年內发生过上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该条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开始实施。

  环保部还表示,在核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违法情形尚未得到改正的,环保部门应退回其核查申请材料,并在6个月內不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这些违法情形包括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有关规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未完成因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或因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而必须实施的搬迁任务。

  《通知》强调,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公司存有弄虛作假、故意隐瞒重大违法事实的行为,各级环保部门应及时终止核查,且在一年內不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对於存有弄虛作假、故意隐瞒企业重大违法事实行为的上市环保核查技术咨询单位,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应予通报批评,并在2年內不再受理其编制的技术报告。

  业內人士认为,“核查风暴”不断升级,上市公司将面临更高标准、更严格的环保政策。近来发生在上市公司身上的环保问题引起了环境保护部的高度重视。继去年5月环保部在对2007年至2008年通过环保核查的上市公司进行后督查后发现,58家公司中有11家存在严重环保问题尚未按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