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政协委员建议海南成为环保特区

2011-03-09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倡导者,去年初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意见获批,他对旅游岛的定位是:“主题是开放,目标是发展,特色是绿色。”

  “海南应该成为全国的后花园,世界的大花园,成为最有特点、最具活力、最具示范性的绿色经济发展区域,建议海南下一步建立国家环境保护特区。”从2007年开始,迟福林就提出在海南建环保特区的提案。

  国务院提出把海南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使海南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近年来,海南省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压力不断增大,在海南建立国家环保特区具有全局意义。”迟福林对记者说。

  迟福林认为,海南不仅是800万人的宝岛,也是全国人民的宝岛。保持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海南农业的最大特色应是打好“绿色牌”,但农业污染正成为威胁海南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制约了海南农产品优势的发挥。在海南建立国家环保特区,推进相关的体制建设,是我国履行国际承诺的具体体现,必将产生积极的国际影响。

  迟福林建议,国家环保总局会同海南省政府应尽快研究提出《国家环保特区发展规划》,并借鉴国际最先进环保立法经验,结合海南地方资源环境特色,建立以防为主、可操作性强、处罚面广且严厉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环境保护司法体制,如借鉴国际经验设立环保警察,专司环境执法。

  同时实施最严格的环境治理机制,建议国家支持海南到2015年,环境保护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初步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采用世界先进的农业种植标准,严格限制海南农业的化肥、农药施用水平,切实遏制农业污染源,确保农产品绿色无公害。当前,应重点加大对海岸线的监察和保护力度。

  他还建议在海南建立环保的“大部门制”,整合分散在各职能部门的环境行政权,统一集中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实施环境保护行政首长问责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建立社会公众、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支持机制。

  海南地方财政过度依赖土地,迟福林呼吁中央财政加大对海南的生态补偿力度,把海南作为“十二五”财税体制改革试点省,先行推行环境资源税改革,尽快制定和落实中央决定的把海南作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省”的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国家应支持海南启动环境产权改革,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产权制度、资源能源价格形成制度,有效保护环境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加快“碳交易”体制机制建设,支持海南建立碳交易市场体制,成立碳交易所。支持海南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把国家重大新能源项目优先放在海南,使新能源开发成为海南的重要支柱产业,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