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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个“环保法庭”在海口中级法院成立

2011-06-29   来源:中新社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海南首个“环保法庭”28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揭牌成立,以司法手段保护海南的碧海蓝天。

  海南有中国“后花园”之称,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和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优质的生态环境资源是其最大的“资本”,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优势所在。海口是海南省会城市,也是工业较为集中的区域,环境治理和保护尤显重要。过去,环保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时因法律赋予的权力有限,不能及时有效地制止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海口中院副院长李顺华说,海口中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应用专业化审判队伍,将辖区内涉及到环境诉讼的案件全部集中审理,加大环境执法的工作力度,有利于制止环境污染、环境损害侵权。

  该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叶能强介绍,该庭主要职责是审理辖区内涉及除海洋可航行水域外的水污染、空气污染、放射性污染、噪声污染和环境破坏等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含资源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保护方面不服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辖区内行政机关因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而发生的行政不作为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审理辖区内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国家赔偿案件;审查辖区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