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河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南省副省长史济春就河南将继续推出八项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客商权益的具体举措进行了发布,河南省商务厅厅长李清树、省商务厅副厅长宋国卿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把大招商作为全省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作出了开展大招商,"一举应多变、掌握主动权"的战略决策。今年初,为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河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八策并举"重大举措,把深入推进大招商作为"八策"之首,目的就是以开放招商破难题、带全局,确保"十二五"发展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与此同时,我们一手抓招商、引商,一手抓安商、富商,全省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对外来客商吸引力持续增强,进一步巩固扩大了招商引资成果。去年,河南省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签约项目1265个,投资总额超过58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62.5亿美元,增长30.2%,居中西部第一;实际到位省外资金2743.4亿元,增长24.6%。今年上半年,河南省连续成功举行了豫京津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豫沪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中原经济区合作之旅-走进台湾经贸交流活动、中国(河南)-东盟合作交流洽谈会等一系列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共签约项目605个,合同金额超过37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42.1亿美元,同比增长41.94%,实际利用省外资金1925.2亿元,同比增长40.1%。投资环境的持续优化推动了大招商的深入开展,河南省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势头,近两年成为河南省历史上来豫客商最多、签约项目最多、招商成效最大的时期,为保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好的趋势、好的态势、好的气势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招商引资是"动力源",优化环境是"生命线"。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招商引资,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留商的良好氛围,经研究,河南省将继续推出八项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客商权益的具体举措。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名称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法定地址变更和香港、澳门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等事项的审批。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除限制类投资项目外,所有国家下放省级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或委托省辖市、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直管县。对已设立外资企业的非实质性变更事项,探索采用电子报送材料和表格化审批程序,建立完善网上审批管理系统,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重大项目审批提前介入,可先办后完善。对纳入省政府督查的项目,审批前由商务、工商、外汇管理等部门提前介入,搞好政策咨询、沟通协调等服务。对全省特别重大的外商投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实行先办理后完善的特别流程,提高工作效能,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
三是推广联审联批制和无偿代理制。对重大投资项目,加强部门间协调,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由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由分散办理变为集中协调,由被动受理变为主动办理,加快审批速度。在全省深入推广无偿代理制,扩大代理范围,不仅代理外商投资项目,也代理省外客商投资项目。对外来投资项目免费提供全程服务,无偿代办项目名称核准,项目核准或备案,合同章程核准或备案,工商、税务、外汇、海关、检验检疫登记备案等手续。加强培训,提高代办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保姆式、贴身式服务,有效降低客商投资成本,最大限度方便客商。
四是关口前移,主动服务。对企业不轻易说"不",凡是能够办理的立即办理;没有明令禁止的积极办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创造条件办理。对外来客商服务关口前移,积极开展外来投资企业回访活动,变"坐等企业上门"为"主动登门服务",不仅调研走访已在河南省投资的大企业在建项目,还要登门回访投资方总部,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和困难,集中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政策落实、承诺兑现、要素保障、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外地客商驻豫机构联谊会等商协会的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增进感情友谊。
五是完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建立从项目洽谈、引进、签约、开工、建设的全程跟踪服务体系,实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总协调人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分级负责,跟踪推进,确保项目引得来、落得下、留得住。将全省2010年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和2011年重大招商项目进展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范围,狠抓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跟踪落实。对富士康IT产业园项目、惠普IT服务产业投资项目、河南(郑州)新加坡国际物流产业园等22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组成专门工作班子,每月督查,强力推进。
六是建立完善外商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将省外客商来豫投资发生的投诉案件全部纳入受理范围,全面实行外商投诉处理领导对口协调制、案件分级负责制、案件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外商投诉处理工作联系点制度等工作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外商投诉和纠纷,使外商投诉权益保护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设外来客商投诉权益保护网站,提供在线投诉、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做到客商不熟悉的事有人办、扯皮的事有人管、出现的问题可投诉、投诉的事项能解决。设立全省外来客商权益保护维权日和外来客商权益保护维权月,举办一系列的宣传、维权活动。建立全省外商投诉联席会议制度,互通信息,沟通情况,高效、公正、妥善地解决投诉案件,维护客商合法权益。
七是设立客商投诉举报咨询服务专线。设立省、市、县三级外来客商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电话并对外公布,将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受理范围扩展到外来客商投诉咨询服务领域,接受在豫投资客商的有关投诉并提供咨询服务,做到既为境外客商服务,也为省外投资者服务。充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和省、市、县三级外来客商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电话的作用,做好外来客商投诉咨询事项的登记、转交和办理工作,做到有投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复,增强客商投诉处理和提供咨询服务的及时性、有效性。
八是加大投诉案件处理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对本地区、本单位投资环境建设负总责,把处理外商投诉积案、难案作为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开放型经济和推进大招商活动的一件大事来抓,对重大投诉案件直接过问,亲自处理,强力推进,限期解决。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提高政府公信力。健全外来客商投诉权益保护工作考核机制,对投诉案件处理到位、妥善解决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得力、出现问题推诿扯皮、影响投资环境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全省现有外来客商投诉案件进行清理,排查出若干典型投诉案件,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各地比照省里做法排查一批影响当地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明确责任,限期办理,公开处理,曝光一批情节严重的外来客商投诉典型案件。严肃追究责任,凡经查实属于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的案件,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铁的手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