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2008年6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提出,各地要督促施工企业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提供符合要求的工程资料;监理单位要依法严格实施现场安全监理。
同时,各地要建立奖惩激励措施,对于安全管理先进的企业要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对于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惩罚并记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
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促进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工地要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结合工程进度定期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要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和工人权利义务等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广泛采取案例教学、动画演示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