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住建委执法大队开出了本市启动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后的首张罚单。锦宸集团园路项目部由于消防栓靠近基坑堆放、使用禁用的淘汰产品、施工用水与消防用水合用,被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整改不到位将致函江苏省建设厅,严重的将吊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退出建筑市场”。
昨天,执法人员在海淀区花园路25号工地发现9米深的基坑围栏内的消防栓,以及基坑一米范围内的大量堆积物。“消防栓安置在基坑内,一旦发生火情,工人取用消防栓的时候非常容易落入基坑中,严重的将发生人员伤亡。”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5米以上的基坑两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为的是防止塔吊发生位移,甚至倒塔事件。
上一篇:电力行业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