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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对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出安排

2009-06-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近日,陕西煤监局对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出安排,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景锋英为主任,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安监一处、安监二处和科技装备处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指导、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局机关党委承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期间活动的实施,并指导、协调各分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从2009年6月1日至30日。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体职工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期间,陕西煤监局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观看《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系列专题录像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制作一期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内容的宣传专栏;参加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报道活动。

  陕西煤监局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落实。要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1、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陕西煤监局将参加省安委会统一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要求各监察分局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等阵地,大力宣传“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重点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2、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各监察分局要深入煤矿企业,深入井下,面向矿工,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检查煤矿重大隐患,对煤矿进行技术服务和指导。

  3、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要以活动为契机,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大力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把防范灾区次生事故纳入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