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为职业病?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所谓职业病,顾名思义,即由职业而引起的疾病,这也只是广意的称法。平时也常有人来市卫生监督所咨询,自己是否得了职业病。那么到底什么是职业病呢?《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病的概念具有明确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已公布的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共115种。10大类职业病名单分别是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2、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职业病的有害因素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其中,化学因素主要是指有毒物质(如铅、砷、汞、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和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物理因素是指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等)和电离辐射(X射线、γ射线等);生物因素指某些致病性微生物(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3、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有哪些?
(1)呼吸道:这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凡是气体、液体、气溶胶(粉尘、烟、雾)均能通过呼吸道吸收,如一氧化碳、硫化氢、苯及其同系物、各种粉尘等。
(2)皮肤: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透过完整的皮肤而进入人体,当皮肤有病损时,不能经完整皮肤吸收的毒物也能大量吸收。脂溶性毒物可经皮肤吸收(如苯胺、苯二胺、联苯胺、三硝基甲苯等芳香族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以及金属的有机化合物,有机磷化合物,苯及其同系物等)。个别金属(如汞)及某些气态毒物(如氰化氢)也可经皮肤吸收。
(3)消化道: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只有发生意外或不注意个人卫生,在生产车间内进食、吸烟等,毒物可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而食入体内。有些毒物还可经哺乳期妇女乳汁把毒物传给婴儿,引起婴儿中毒,如从事蓄电池作业中的铅。
4、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预防职业病的措施有哪些?
很多的职业病是易防难治,甚致不可治,如矽尘引起的矽肺,苯引起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及X、γ射线引起的的放射病等。职业病的预防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如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在生产过程中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管道化,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从而减少工人作业时接触毒物的机会。
(2)通风排毒。对存在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通过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将逸散空气中的毒物排出,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3)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或防护服,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下班时更衣,勤洗手,勤洗澡沐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内。
(4)增强体质。加强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毒物的抵抗能力。
(5)安全卫生管理。生产设备的维修和管理,通风排毒设施的定期检修,防止跑、冒、滴、漏,对预防职业中毒具有重要的意义。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6)环境监测与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检测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最高允许浓度以下。实施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职业病危害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7)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国家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