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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的必要性与局限性

2009-11-3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我们应该时时扣问自己,进入生产现场时,戴了安全帽没有?在工作中,安全带就一定安全了吗?怎样才能做到更安全,将各种可能发生的伤害降到最低呢?

  一、必须清楚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要性和防护局限性。

  安全帽可以防止一定重量的高空落物砸伤头顶、防止一定程度的磕碰伤及头部。但是不能保证更大的物件突然下落时对人体的伤害,不能减轻磕碰头部时对颈椎的伤害。笔者在施工现场采访过程中,竟发生过三次戴着安全帽还磕着额头的情况。2007年10月份在CFB工地的一次磕碰十分严重。那一瞬间颈椎神经受到突然的压迫,很像一颗很大的螺丝帽落下砸在安全帽上,不但颈部疼痛,而且头颅里更痛,心里很害怕带来什么不利后果。

  二、主动强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是保障作业环境安全工作的基本保证。

  在日常的生产和检修工作中,坚持事故预想“三思而后行”是必要的。只有主动防护才能减少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在我们认真遵守国家、行业和各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的同时,还要在心中自觉拓宽防护意识,养成事前进行各种事故预想的习惯,自觉加强防范,最大限度防止各种险情的发生。

  在交叉作业的施工环境,在不熟悉的工作环境,在临时改变了的作业环境等,一定要先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才能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不受到意外伤害。

  应该切记,不但要正确使用各种产品质量合格的防护用品,还要注意确保使用限定期限内的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带要注意安全带挂在牢固的、不可滑脱的位置。安全帽的帽檐会遮挡上方的视线,因此行进中要频频抬头了望上方情况,避免磕碰头部导致伤及颈椎。无论什么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前都要仔细检查,决不带着侥幸心理使用不放心的防护器材和用品。要随时注意观察分析现场变化中的情况,采取积极主动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把防护用品的局限性转化为宽容性,在生产现场最大效地实现安全,保护好自己和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