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中主要有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
矿山开采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生产性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生产性噪声与振动,以及某些深度井工煤矿的气温高、湿度大等不良的气象条件,还有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正确等。
生产性粉尘是煤矿与金属及非金属矿山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矿山的许多生产过程与工序,尤其是矿工中的许多一线工种都会接触到生产性粉尘。如掘进、采煤、运输生产过程与工序中的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其中凿岩工接触粉尘量最多,受危害也最为严重。煤矿与金属及非金属矿山的岩石掘进工由于大量接触石英粉尘,如不重视职业卫生工作,矽肺的发病率就会很高。
矽肺是尘肺中最为严重,也是我国目前最为常见,影响面最为广泛的一种职业病。它是由于作业人员长期大量吸入含有较高浓度二氧化硅粉尘所引起,肺部有弥漫性纤维化,进而影响肺功能,导致全身性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
二氧化硅在自然界中分布极广,以石英为代表,它含二氧化硅在97%以上,而95%的矿石中都含有各种形态的石英。例如在铜、铁、金、铅、锌、钨、镍、钼、铀矿中均含有大量石英。矽肺发病与作业人员接触石英粉尘量、浓度、时间有密切关系。一般发病比较缓慢,多在接触粉尘5~10年才开始发病,有的也可能在15~20年才发病。但如果接触含二氧化硅量高,粉尘浓度又大,加之个人防护措施又差,则接触粉尘1~2年就能发生矽肺,即称之为“速发性矽肺”。同时还要注意,有的作业人员接触过一定量的石英粉尘,当时并没有查出患有矽肺,而在脱离粉尘若干年后才又查出矽肺,即称之为“晚发性矽肺”。
煤矿作业人员如长期大量吸入较高浓度的煤尘或煤矽尘会导致煤工尘肺。煤工尘肺包括矽肺、煤矽肺和煤肺。在岩石掘进面工作的如凿岩工等,接触含有大量二氧化硅的岩尘,所患尘肺多为矽肺;在采煤工作面的如采煤工、回采工,还有煤仓装卸工等接触大量煤尘,其二氧化硅含量较低,所患尘肺多为煤肺;如果工种不固定,既做掘进工,又做采煤工,接触大量岩尘和煤尘,所患尘肺多为煤矽肺,而这种类型是我国煤矿工人中最为常见的尘肺。煤工尘肺的发病工龄一般较长,均在15~20年或者更长。
矿井中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氮氧化物等。瓦斯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存在于煤层中,往往在煤块崩落时排放出来。放炮使用的硝酸甘油炸药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硝铵炸药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存在于煤层、煤块中,往往随采煤与瓦斯一起排放出来;此外煤层自燃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有的煤层中也会含有一氧化碳。硫化氢一般存在于煤层中一定区域的“鸡窝状” 矿内,往往随落煤时排放出来。因此,如不重视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往往会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生产性噪声与振动主要来源于风钻、风镐等风动工具,其噪声一般在90~100dB(A),其振动频率也很大;联合采煤机的噪声一般在90~104dB(A);还有振动式运输机产生的噪声与振动也十分严重。长期接触噪声可引发噪声性耳聋;人体的局部肢体(主要是手)长期接触强烈振动可引发振动病,我国已将振动病列为法定职业病,振动病一般是对局部病而言,也称职业性雷诺现象、振动性血管神经病、气锤病和振动性白指病等。因此,矿山开采中要重视生产性噪声及振动的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
矿山开采中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一是改善作业人员尤其是井下采掘一线矿工的劳动条件,控制矿山开采作业中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矿山开采的生产过程、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现开采运输等各生产环节的机械化、自动化,从根本上改善矿工的作业环境与劳动条件。二是加强通风防尘、通风排除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严格实施湿式作业并加强通风,如湿式凿岩、放炮后的湿式喷雾、装岩前的洒水、冲洗岩帮等。三是采取降低各类风动设备、工具的噪声与振动措施,如采用装置消声器降低风动活塞装置的排气噪声等;从各生产环节、生产工艺上控制或消除振动源是振动控制的最根本措施,此外采取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装置,减少接振,以及改进振动设备与工具,降低振动强度,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重量,以减轻肌肉负荷和静力紧张。 四是加强个人防护。矿山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教会职工正确佩戴使用;企业在购置防护用品产品时,应保证防护用品的质量和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不准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未经有资质的服务机构检测的防护用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