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天然气开采中主要有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
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中的地质勘探、钻井、测井、采油、井下作业以及石油地面工程建设等均属于野外作业,劳动条件较差,许多生产工艺环节都存在程度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例如,钻井、测井要接触到放射源,如不重视放射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可因接触放射性物质过量辐射而导致放射性职业病。又如石油开采的基本生产过程分为采油与修井两部分。在采油生产作业区域,空气中一般均含有石油蒸气等烃类化合物和硫化氢气体。在开采硫含量低于0.5%的低含硫石油时,作业场所硫化氢的浓度不得超过最高容许浓度10mg/m3。采油作业人员长期接触石油蒸气和硫化氢气体,可出现眼结膜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以及皮肤病油痤疮。油痤疮一般称为油疹,即因接触煤焦油、页岩油、天然石油及其高沸点的分馏产品,沥青等引起。易发生于脂溢性体质的人,皮损主要见于面部、四肢、躯干、臀部及外阴部等直接或间接接触油的部位。一般接触数月后逐渐发生,皮疹为毛囊性,表现为毛孔扩张,毛囊口角化、毳毛折断及黑头粉刺,常有炎性丘疹、毛囊炎、结节及囊肿。较大的黑头粉刺挤出栓塞物后,常留有特殊形态的“压模样”疤痕。皮损处一般无自觉症状或有轻度痒感。采油作业人员在开采硫含量高于2%的高含硫石油时,如不重视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往往会发生硫化氢眼炎,甚至角膜溃疡;在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时,可发生天然气窒息、急性烃类化合物和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严重者可造成死亡。2003年12月23日,重庆市开县境内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一矿井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大量硫化氢气体散逸,造成243人死亡,2142人到各类医院医治就诊,65万人被紧急疏散安置。修井作业的基本工种为修井工,大部分作业要将油井口启开进行露天作业,在其中的酸化作业时,如不重视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作,修井工可因接触酸雾出现呼吸道刺激症状,如皮肤接触到酸类可引起灼伤。
石油与天然气开采中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首先要重视野外作业人员受到各种不良气候条件影响的劳动保护。如我国北方油田冬季气温低至-37℃左右,要注意防寒保暖,防止作业人员冻伤;而到了夏季,我国南方油田气温高达40℃,要注意防暑降温,防止作业人员高温中暑。
第二,钻井、测井要接触到放射源,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以及卫生部颁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001年卫生部令第17号)、《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令第18号)规定,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放射性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并要建立放射源的储存、领取、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职业安全卫生意识,落实责任,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要防止井喷、井喷失控、井喷失控着火和爆炸,以及有害气体的泄漏,防止硫化氢、一氧化碳、盐酸、氢氟酸、二氧化碳、氮气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酸化是高压危险施工,酸化时使用的盐酸、氢氟酸、硝酸等强基酸及添加剂易造成灼烫、窒息和中毒,酸化后酸液与地层及地层流体的反应物排出油井时,易造成灼烫、窒息和中毒,应特别注意加强这些工序与环节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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