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机体的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接触间隔期内,如不能完全排出则会逐渐蓄积于体内,这种蓄积作用是引起慢性中毒的物质基础。当毒物的蓄积部位与其靶器官一致时,则易发生慢性中毒,例如有机汞化合物蓄积于脑组织,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非其毒作用靶器官的蓄积部位则称为该毒物的“储存库”,如铅蓄积于骨骼内。储存库内的毒物处于相对无活性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属保护机制,对毒性危害起缓冲作用。但在某些条件下,如感染、服用酸性药物等,体内平衡状态被打破时,库内的毒物可释放入血液,有可能诱发或加重毒性反应。
有些毒物因其代谢迅速,停止接触后,体内的含量很快降低,难以检出;但反复接触,因损伤蓄积,仍可引起慢性中毒。例如反复接触低浓度有机磷农药,由于每次接触所致的胆碱酯酶活力轻微抑制的叠加作用,最终引起酶活性明显抑制,而呈现所谓的功能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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