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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的概述

2010-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各种职业性损害包括工伤和职业性疾患,职业性疾患则包含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又称职业性多发病)。

  定义: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和时间超出人体的代偿能力,产生机体不能代偿的功能性损害和器质性病理变化,出现相应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由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引起的疾病统称为职业病。

  表现为:

  功能性损伤:四氯化碳中毒→肝脏ALT、AST活性升高。

  器质性损伤:二氧化硅→矽肺→肺纤维化。

  职业病的概念:

  法定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定义:是指政府所规定的,具有立法意义,患者享有劳保待遇的职业病。

  一般被认定是职业病的,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①该疾病应与工作场所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密切有关;②所接触的有害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因素量(浓度或强度)无论过去或现在,已足可导致疾病的发生;③必须区别职业性与非职业性病因所起的作用,而前者的可能性必须大于后者。

  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

  2、接触的病因大多可以检测,有剂量-反应关系;

  3、接触同一职业因素者有一定的发病率,很少个别病例出现;

  4、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疗效较好;

  5、一般治疗个体,对控制人群群体发病率下降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