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高处作业安全常识

2010-06-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高处作业指的是凡在堕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堕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按级别可分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2—5米)、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5—15米)、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15—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为30米以上)。

  特殊高处作业分强风、高温、露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等8类高处作业。一般高处作业是指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须知

  1、 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2、 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 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必须停止高处作业。

  4、 高处作业人员要穿好防滑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5、 遇到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6、 高处作业暂不使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中,拆下的材料放好后方可放到地面,严禁抛掷。

  7、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设置1.0-1.2m防护栏杆,下杆离地面高度0.5-0.6m,栏杆外采用密目网封闭。底部设置严密固定的18m的挡脚板。

  8、 阳台、楼板、层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9、 各种孔、洞中均有从中坠落的危险,因此必须进行严密、牢固的封闭,不得随意拆除。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洞口必须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10、 施工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当不得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牢固的隔离护层。

  11、 严禁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12、 作业人员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

  13、 作业人员不得手持物品上下梯子,必须双手扶牢。

  14、 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15、 禁止攀爬脚手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手架探头板。

  16、 在屋面上操作时应穿软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度,应采取防滑措施。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外立杆高处檐口1.2米,挂好安全网,檐口要铺满脚手架;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设安全网。

  17、 严禁在石棉瓦、刨花板顶上行走。

  18、 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