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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有害因素

2010-06-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职业卫生服务的质量

  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医德是职业卫生服务的重要条件。为此国际职业卫生协会在1992年订立了职业医学准则,提倡崇高医德。

  在实际生产场所中,职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生产环境因素,同时与多种有害因素存在联合作用,加剧了对劳动者的健康危害程度。此外,同一种疾病也可由不同性质的有害因素引起,如稻田皮炎可由物理、化学和机械刺激引起。吸烟,可加剧环境因素,如粉尘、有害气体或蒸汽,对呼吸道的损害,以致增加诱发职业性肺癌的危险。 与职业有关的生活方式

  劳动组织不完善,作业制度不合理;工作节奏的变动,换班和夜班工作;工作过度紧张,缺乏体育锻炼;吸烟或过量 ;精神性职业紧张;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务工;个人缺乏健康和预防的观念,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和忽视自我保健;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社会经济因素

  经济全球化、国民生产总值、财富分配、文化教育水平、生态环境、劳动立法、医疗卫生制度,都可影响职业人群的健康。如生产管理水平低、厂房建筑或设备简陋、过重体力负荷、生产布局不合理,可导致骨骼肌肉的损伤性疾病。

  生产环境因素

  1、物理环境。是生产环境的构成要素。不良的物理因素,如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震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可对人体产生危害。例如,减压过程所造成的机械压迫和血管内空气栓塞而引起组织病例变化致减压病。

  2、化学因素。在生产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和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可对健康产生危害。凡少量摄入对人又毒性的物质,称为毒物。毒物以粉尘、烟尘、雾、蒸汽或气体的形态散布于车间空气中,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内。其危害程度与毒物的挥发性、溶解性和固态物的颗粒大小等有关。毒物污染皮肤后,按其理化特征和毒性的不同,或起腐蚀或刺激作用、或产生过敏反应。有些脂溶性毒物对局部皮肤虽无明显损害,但可经皮肤吸收,引起全身中毒。生产中毒物经消化道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者较为少见,常由于毒物污染食品或吸烟所致。从车间排出的废弃、废水和废渣中的毒物。虽不直接使工人患职业病,但能危及周围居民健康,影响生态,危害也大。

  3、生物因素。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致病微生物或寄生虫,如炭疽杆菌、真菌孢子、森林脑炎病毒,以及生物病原物对医务卫生人员的职业性传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