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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与“职业病”

2010-07-2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对人体健康有害因素,如毒物、粉尘、生物和物理因素,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人们在从事职业劳动过程中,职业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损害作业者健康所引起的疾病,称之为职业病。职业病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通过技术和法定程序列入职业病目录的疾病称之为法定职业病,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职业病。职业病是享受工伤待遇的特殊疾病。病种和诊断标准是根据严格技术规范和国家的经济状况以及承受能力来统一规定的。目前,我国公布的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疾病。厨师职业所致疾病为职业多发病。这些多发病有的会为列入职业病目录,有的会作为职业多发病长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从预防的角度来关注这一人群的健康状况。

  厨师面临的职业危害因素厨师是在人们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职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完善,厨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随之提高。然而,这一职业会产生很多有害因素,这些有害因素包括:蒸汽、烟雾、高温、高湿、噪声、粉尘,强迫体位,饮食无规律,短时间内工作高度紧张等。厨师职业所致相应的职业多发病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工种有:炒、烹、炸、蒸、炖...;这些工种会产生相应的职业危害因素。蒸汽、烟雾、粉尘会导致呼吸道刺激、喉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肺心病;厨师职业肺癌的发病比一般的人群高3-5倍。高温、高湿会导致大量出汗,电解质絮乱,脱水,心跳加快;关节炎和风湿病要高于一般人群1-3倍;噪声可导致听力下降,失眠,高血压等疾病;强迫体位可导致腰肌劳损,下肢静脉曲张等;饮食无规律是胃肠道疾病的主要诱因之一,高度紧张的工作是导致心理疾病的主要原因。厨师职业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第一,要加强通风,在厨师工作的场地要安装抽风机,将食品加工过程中的蒸汽、烟雾、粉尘排除。地面尽量保持干燥,并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

  第二,患有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人群不能从事厨师这一职业。患有呼吸道疾病(咽炎、喉炎、鼻炎、气管炎等)的人群尽可能不要从事这一职业。

  第三,一旦确诊某种与厨师工作相关的疾病要尽快调整工作,避免疾病进一步发展。

  第四,厨师要有一种积极轻松的心态来对待这一职业。保持愉快的心情对待每一天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同时对即将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要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厨师所患的疾病均为常见病、多发病。它的治疗应当是就地,就近治疗,与其他职业患有同样疾病的治疗基本一致,只是个体差异不同而已,这些疾病大多愈后较好。得了职业病可享受的待遇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2)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6)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8)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10)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性支付。(11)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12)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