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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与卫生标准的区别

2010-08-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是为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工作,提供对作业场所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综合评价的一种宏观的管理标准,是职业安全工作深化改革的需要,为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工资制定政策提供科学数据。

  卫生标准是一种理想的劳动条件标准,是为职业病诊断提供依据的。卫生标准只测定一项指标,即生产现场作业点有害物质浓度,不适用于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评价、现场监察宏观管理。

  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需要测定三项指标才能确定级别,既考虑了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浓度及有害物质本身的毒性,又考虑了作业强度、劳动时间,因此,用职业危害程度分级标准进行职业危害因素风险评价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合理性。

  在我们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为生产性粉尘、有毒物质、噪声,下面将分别介绍《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1986)、《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