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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毒物中毒的救治原则

2010-09-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对中毒伤员的救治必须正确、迅速,急救时应先重后轻,主要依靠自救、互救、特效抗毒治疗与综合治疗相结合,局部处理与全身治疗相结合的原则。并注意正确处理中毒伤与其它创伤的关系。如出现危及生命的创伤,应予首先处理,然后再处理毒物中毒。主要救治措施为:

  (一)防止继续中毒 及时使用个人防护器材、及时消毒和排毒、迅速脱离毒区等。皮肤染毒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或用特效消毒剂局部消毒;消化道中毒还需立即引吐、洗胃和导泻。对中毒人员可用担架或车辆迅速撤离染毒区域以防继续中毒,并做好急救人员的防毒防护。

  (二)及时进行特效抗毒治疗 根据不同毒物中毒及时给予相应的特效抗毒药物和特殊排毒剂。如氰化物、有机磷化合物中毒可使用特效的肌肉注射的急救药进行自救或互救;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中毒可尽快给予二巯基类化合物进行促排。

  (三)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中毒者如发生心跳、呼吸骤停,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体外心脏按压术、自动呼吸苏生器及应用处理心跳骤停的药物。特别要加强对呼吸困难、惊厥、休克等中毒人员的抢救。

  (四)对症处理 由于许多毒物中毒后无特效抗毒药物救治,有时又不能立即判明何种毒物中毒,所以对症治疗、综合治疗是对中毒者进行急救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对解除毒物和缓解症状、控制病情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此外,对迟送医院的中毒者要加强急性化学毒物中毒引起的重要脏器损伤的救治,包括急性中毒性肺水肿,中毒性及缺氧性脑水肿,中毒性休克,中毒性肾脏、肝脏和心肌损伤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