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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运输及装卸作业安全卫生

2010-11-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Q:何谓危险物品?

  A:系指危险性较高之危险物品,包含危险物(指爆炸性物质、着火性物质、氧化性物质、引火性液体、可燃性气体等)、有害物(指致癌物、毒性物质、剧毒物质、刺激物、腐蚀性物质、致敏感物、肝脏致毒物、神经系统致毒物、肾脏致毒物、造血系统致毒物及其它造成肺部、皮肤、眼、黏膜危害之物质,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者)及高压气体。

  Q:常见危险物品运输相关事业单位有哪些?

  A:1.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之交通运输业。

  2.制造或使用石化基本原料(乙烯、丙烯、丁二烯、苯、苯乙烯、甲苯...等)之事业单位。

  3.制造或使用液化石油气、汽油等石油燃料或其它可燃性气体之事业单位。

  4.制造或使用腐蚀性物质(硫酸、盐酸、硝酸、磷酸、氢氟酸、其它强酸、氢氧化钠等)之事业单位。

  5.制造或用氨或氯之事业单位。

  6.制造或使用爆炸性物质、引火性液体、高压气体之事业单位。

  Q:危险物品运输作业适用之法令依据有那些?

  A:除了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等交通法规外,劳工安全卫生法令部分主要包含高压气体劳工安全规则、危险物及有害物通识规则、劳工安全卫生组织管理及自动检查办法等。

  Q:危险物品运输作业的危害为何?

  A:1.厂区内:因灌装作业之不安全环境或不安全行为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等危害劳工安全与健康之工安事故。

  2.厂区外:发生交通事故,因危险物漏泄,导致火灾爆炸、中毒事件,危害民众安全与健康或污染环境,造成公共危险。

  Q:发生危险物品运输作业灾害的原因为何?

  A:常见危险物品运输作业灾害的原因:

  ◎驾驶违反交通规则,如不当超车,转弯车速过快等。

  ◎长途驾驶未有适当休息致精神不济。

  ◎灌装作业时未依照标准作业程序致发生事故。

  ◎未于出厂前做好危险物品运输作业检点等出厂管制作业。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事业单位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应办理事项?

  A:应办理事项如下:

  ◎办理新进劳工体格检查及在职劳工健康检查,对于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之作业劳工,应定期施行特定项目之健康检查。

  ◎订定自动检查计划并实施自动检查。

  ◎对新进员工或变换作业劳工施以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会同劳工代表订定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选任经训练合格之劳工安全卫生人员(或业务主管)。

  ◎选任经训练合格之急救人员(每班一人)。

  ◎其它适用劳工安全卫生法令规定事项。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作业劳工健康检查应如何实施?

  A:1.对每位劳工应实施定期健康检查,其周期如下:

  ◎年满四十五岁以上者,每二年检查一次。

  ◎年满三十岁未满四十五岁者,每三年检查一次。

  ◎未满三十岁者,每五年检查一次。

  2.如有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之劳工,应实施各该项目之特殊健康检查。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作业劳工参加教育训练课程时间与内容为何?

  A:1.对新雇或调换作业劳工应施以三小时以上之一般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其内容以与劳工作业有关者,参考如下:

  ◎作业安全卫生有关法规概要。

  ◎劳工安全卫生法概念及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作业前、中、后之自动检查。

  ◎标准作业程序。

  ◎紧急事故应变处理。

  ◎消防及急救常识暨演练。

  ◎其它与劳工作业有关之安全卫生知识。

  2.对制造、处置、使用危险物、有害物作业劳工应增列三小时。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相关事业单位之安全卫生工作守则内容应如何订定?

  A:可参酌下列事项订之:

  ◎事业之劳工安全卫生管理及各级之权责。

  ◎设备之维护及检查。

  ◎工作安全及卫生标准。

  ◎教育及训练。

  ◎急救及抢救。

  ◎防护设备之准备、维持及使用。

  ◎事故通报及报告。

  ◎其它有关安全卫生事项。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作业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为何?

  A:除应依交通法规具有驾照及危险物品运送人员资格外,如系以槽车运送高压气体,亦应具备高压气体容器操作人员资格。

  Q:如何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作业的安全卫生检查?

  A:包含下列三大部分:

  1.实施顺时钟之环车检查

  检查重点:

  (1)车头及车尾应悬挂布质三角红旗之危险标志,每边不得少于三十公分。

  (2)装载危险物品车辆之左、右两侧及后方应悬挂或黏贴危险物品标志及标示牌,其内容及应列要项应符合法规。

  (3)危险物品标志及标示牌应以反光材料制作,运输过程中并应不致产生变形、磨损、褪色及落等现象而能辨识清楚。

  (4)灭火器(10B)左右侧各一具,且未逾时效。

  (5)依危险物品之性质,工具箱内随时携带适当之个人防护装备。

  (6)罐槽体之管口、人孔及封盖,以及装载容器之管口及封盖应密封、锁紧。

  (7)高度检知杆、温度计、压力表等附属配件完整且充分获得保护;主要之阀配有开关状态标示。

  (8)后方卸出式容器,容器原阀与紧急遮断阀与车辆后保险杆后面之水平距离在40公分以上。非后方卸出式容器者,容器之后面与车辆后保险杆后面之水平距离在30公分以上。

  (9)车辆系统如引擎室、油料、轮胎(胎压、胎纹深度等)确认。

  2.车辆起讫运输文件审查

  (1)装载危险物品罐槽车之罐槽体,应依主管机关规定检验合格,并随车携带有效之检验(查)合格证明书。

  (2)危险物品道路运送计划书(高压气体运输计划)

  (3)物质安全数据表(MSDS)

  (4)起运地或车籍所在地公路监理机关核发之临时通行证。

  (5)毒性化学物质运送联单(环保署公告毒性化学物质)。

  (6)运送危险物品之驾驶人或随车护送人员(监视人员)应经专业训练,并随车携带有效之训练证明书。

  (7)其它:驾照、物料质量表(内容物纯度分析等)

  3.运输起运时、抵运时之检点

  关于运输之开始或终止时漏气之检点,应依次列规定由监视人(规定无须监视人同乘时为驾驶员)以目视检点。

  (1)运输开始时之检点

  ◎确认紧急遮断装置及原阀均已关闭。

  ◎确认气体之输出及输入使用之阀均已关闭。

  ◎确认灌装用管之连接口以装着帽盖。

  ◎确认自容器及其配件已无漏气。

  ◎确认防灾用物料及工具均已齐备。

  ◎确认已备妥紧急联络时供打电话使用之铜板及电话簿。

   (2)运输终止时之检点

  ◎确认阀等之把手有否松懈。

  ◎确认高度检知赶集设于容器下方之附属配管等之损伤。

  ◎确认配件等锁紧螺栓之松懈。

  ◎确认防灾用物料及工具等之脱落或损伤。

   (3)发现异常时应即采取之措施

  ◎发现气体漏泄时,应即采取关闭其阀或锁紧接头等之措施完成后尚不能阻止其漏泄时,应将容器内气体移注于其它容哭或回收至储槽。

  ◎防灾用物料及工具不齐全时应依其程度加以必要之补修、补充或更换。

  

  槽车(装卸中)防止驶离装置

  

  Q:载运危险物品槽车装卸作业,其标准作业程序及应注意之重点为何?

  A:1.过磅后,引导槽车到指定位置,槽车应在指定位置停车。

  2.停定后熄火,拉起手煞车,抽出引擎钥匙交由厂区人员保管。

  3.槽车之车轮前后应确实以轮挡挡住。

  4.打开槽车之工作箱,并将槽车之接地夹头与装卸设备之接地接头确实连接。

  4.接上灌装软管。

  5.按顺序打开气液相各阀类开关,准备卸载。

  6.开启储槽进口阀,并起动泵浦开始卸载,此时应管制附近无烟火。

  7.操作人员由泵浦出口压力,确认已卸空。

  8.依顺序关闭气液相开关,解下灌装软管,卸下接地线。

  9.向厂区人员取回引擎钥匙,取开轮挡,插上钥匙,放下手煞车,驶离灌装位置

  10装卸时,操作人员勿中途离开,开车前并应确认软管已拆除。

  

  Q:如不幸发生危险物运输灾害时,应采取何种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A:运输中发生灾害时,应即采取次列措施。

  1.气体漏泄时,应确认漏泄处并加以补修。此时应注意使用适当之防护具,并注意风向,勿站立于下风处。

  2.气体漏泄处无法补修时,应依次列规定。

    ◎依其状况移动至安全处所。

    ◎即刻管理附近烟火。

    ◎着火时,如容器无破坏之虞,应即灭火。

    ◎应即对毒性气体采取除毒措施。

    ◎通知邻近之人避难,并阻止行人通行。

    ◎迅即连络支持单位,警察单位及消防单位。

    ◎依状况,避难至安全处所。

  Q:危险物品运输相关事业单位的局限空间危害为何?

  A:从事危险物品运输之事业单位,其常见的局限空间为储槽、管道及运输槽车容器内部等,如有入槽作业即应做好局限空间作业安全准备,及安全作业要务,而该场所常见之危害气体为缺氧空气、氮气、可燃性气体及运送之危险物品产生之危害气体等。

  Q: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相关事业单位的局限空间作业,其作业前应有何安全准备?

  A:作业前之安全准备包括:

  ◎事先完成工作计划(内容包括作业方法、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及作业主管姓名、可能发生之危害及预防措施等,并实施劳工从事工作必要之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器材准备与检点气体侦测器是否正常?通风换气设备是否正常?输气管面罩、空压机是否正常?呼吸防护具及救援设备是否足够?

  ◎做好作业场所之告示事项(人员进出之管制与许可、缺氧症危害、应采措施、紧急措施及联络方式、防护设备、主管姓名、监视人员等)

  Q:进入局限空间作业时之安全卫生要务为何?

  A:1.全程实施通风换气。

  2.实施气体测定(氧气应高于18%,硫化氢、可燃性气体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应在标准以下)

  3.人员全部退出局限空间后再次进入前必须再行实施测定。

  4.安全防护(正确载用安全带等防护用具)。

  5.监视人员应全程监视。

  6.发生异状时,人员应立即离开。

  7.抢救人员应采取正确防护措施后才能进入现场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