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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须知

2011-03-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上岗并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以及其他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的物件。

  4、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5、超过2米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带。

  6、在同一垂直面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有效的安全隔离和安全网。

  7、凡未搭设处脚手架平桥而必须探身进行外墙面工作或靠近墙顶操作者,必须在外墙挂设安全网,必要时扣紧安全带。

  8、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6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9、登高用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木杵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11、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提升机吊篮、吊装物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