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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2011-05-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凡离地面2m或2m以上工作,即为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栏杆的贮罐、塔、槽车等设备上和易泄潜心有害气体、液体和粉尘等设备的顶部,以及在下面或附近有炕、井、池的地方,虽距地面不足2m,也属高处作业范围。化学清洗工程中,常有在高处进行安装、焊接、清洗操作等作业,施工中存在着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

    在高处作业,要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应挂在工作站立位置的上方牢固的部位。不允许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体上。安全带的绳子尽量不要接长,以防止发生坠落时掉倒地面或下部的物体上。高处作业一律要使用工具袋,工具用完后应及时放回工具袋。上下传递工具或器材时,应用吊绳进行传递,不许投掷。大件工具或材料要用绳子栓牢。高处作业时,要了解空中电线的电压,必须与高压线保持一致的安全距离,并防止较长的工具或材料触电。随时注意厂房、设备顶部有害气体放空管,当有害气体放空时,应停止工作,撤离现场。在屋面、斜坡、框架边缘及设备顶部等立足不稳的场所施工,应以可靠的材料搭设脚手架、栏杆或安全网。在六级以上的大风、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黑天无足够照明条件时,也应禁止高处作业。在高处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凡饮酒后,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孕妇以及患有不适应病症的(如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等)人员不得进行登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