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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电离辐射的控制与防护

2007-04-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高频电磁场的防护
  
  1.确定场强的发生源。对高频电磁波的产生源进行屏蔽。高频振荡电路、高频馈线、高频工作电路三部分,一般为强辐射的发生源。熔炼用的感应炉、外延用的感应线圈及介质加热时的电容极板没有屏蔽时,也可成为场强主要发生源。此外,由金属通风管道和高频车问敷设的金属网所形成的二次辐射,也会使作业场所的场强显著增高。
  
  2.屏蔽的主要要求。用金属导体将辐射源屏罩起来,屏罩要有良好接地。为使高频设备易于散热或设置观察孔时,可加设铜丝网(一般可用22目/时的紫铜网),在采用屏蔽小室的全面屏蔽时,铜网结构还可以大大简化通风和照明问题。
  
  3.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①连续波:一日内8h暴露时不得超过0.05mW/cm2(14V/m),4h暴露时不得超过0.1mW/cm2(19V/m);②脉冲波:一日内8h暴露时不得超过0.025mW/cm2(10V/m),4h暴露时不得超过0.05mW/cm2(14V/m)。
  
  (二)微波辐射的防护
  
  微波辐射的防护基本原则如下:
  
  1.直接减少源的辐射
  
  如操纵雷达设备,在调谐和试验中,在量取工作频率和频宽等主要输出参数时,可利用功率吸收器(如等效电阻)将电磁能转化为热能。不同类型吸收器可使能量损耗达4倍以上,从而消除了雷达试验中最强的辐射源一天线辐射。
  
  2.屏蔽辐射源
  
  (1)反射屏蔽。适用于散射的辐射,网状屏蔽曾得到广泛的应用。此外,还有用夹有细金属丝或涂银的织品组成屏蔽窗帘、帷幔、工作服、风帽等“可塑性”屏蔽。
  
  (2)吸收屏蔽。在某些情况下,完全或部分地屏蔽辐射源,可能会引起生产或工作过程的破坏。其原因是屏蔽壁反射出来的反射波作用于辐射体,影响了它的正常工作。因此,需采用吸收覆盖即屏蔽设备的反射面,用可吸收微波的材料覆盖,此办法也可应用于微波加热设备传送设备的出人口,以降低微波出入口的泄漏。当不可能对辐射源进行屏蔽时,应采用工作地点的屏蔽,或加大工作地点与辐射源距离。
  
  3.个人防护及安全规则
  
  防护眼镜及防护服。防护服一般在大强度辐射条件下,短时间进行实验研究时使用。防护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
  
  4.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
  
  (1)连续波:一日8h暴露的平均功率密度为50μW/cm2:小于或大于8h暴露的平均功率密度曰,剂量不超过400μW/cm2。
  
  (2)脉冲波(固定辐射):一日8h暴露的平均功率密度为25μW/cm2;小于或大于8h暴露的平均功率密度日剂量不超过200μW/cm2。
  
  (三)红外辐射线的防护
  
  红外辐射防护的重点是对眼睛的保护,严禁裸眼直视强光源。生产操作中应戴绿色防护镜,镜片中应含有氧化亚铁或其他可滤过红外线的成分。
  
  (四)紫外辐射的防护
  
  生产中的紫外辐射主要来源于电焊作业,操作者必须佩戴专用的防护面罩、防护眼镜以及防护手套,皮肤不得裸露。电焊工工作时应用可移动的屏障围住作业区,以免周围其他人受照射。在操作中与助手要密切配合,防止助手猝不及防遭受照射。
  
  (五)激光的防护
  
  1.防护设施。操作室维护设备应使用吸光材料。工作区采光应充足。操作室内不得安放强反射、折射光束的设备、用具和物件。防激光罩要用耐火材料制成,防激光罩的开启应与光束制动阀、光束放大系统截断装置连动。
  
  2.个体防护用品。防燃工作服,颜色应深,以减少反光。防护眼镜使用前必须经专业人员选择、鉴定,并定期测试防护效果。
  
  3.强化安全教育与制度有重要意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训练,了解激光的危害及安全防护知讽作业场所必须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无论是实验室或野外,使用激光器都必须确定操作区和危险带,设醒目的警告牌,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严禁裸眼直视激光。对激光器调试时要先断电源,使电容器放电,以防止脉冲激光器偶然输出激光伤人。有眼疾者不可参加接触激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