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职业危害预防基本知识

2014-08-12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我院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一、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部门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我院生产经营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的职业危害主要为: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坑道作业、浅井作业、地质取样、凿岩放炮、碎样,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坑道作业通风不畅,在坑道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以及爆破后炮烟,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三)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资,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焊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四)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机械工具如钻机、柴油机、凿岩机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五)高温作业危害:长时间在高温下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三、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1.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如坑道凿岩机作业、取样、出碴等有大量粉尘作业时,应配备行之有效的降尘设施和设备,对施工地点和施工机械进行降尘。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行之有效的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4.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工作时间应严格加以控制,并有针对性的急救措施。

  (二)个人防护措施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防治的方法。

  2.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尽量降低粉尘的浓度,在施工中采取不断喷水的措施降低扬尘,并正确佩带防尘口罩。

  3.从事井下、坑道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运转正常,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要正确佩带防尘(毒)口罩。

  4.电气焊作业操作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资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带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尘口罩。

  5.进行噪声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带防护耳罩,并减少噪声作业的时间。

  6.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防护用品。

  7.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单位应将检查结果告之本人,并将体检报告存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