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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2007-06-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同志们: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活动的宗旨是要进一步加强全民的安全意识教育,营造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时时刻刻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下面,就贯彻本次会议的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我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来,我县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县安全生产的形式总体稳定好转。今年1-4月份,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只有死亡人数一项指标下降了 %,其他三项指标分别上升了 %、 %和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 起,死亡 人,伤 人,经济损失 万元;火灾 起,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万元。总体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还有大量的安全生产工作等着我们去做,特别是公众的安全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

  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即将开始。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贯彻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和省、市领导要求的体现,是建设“平安××”的需要,是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目前,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各乡镇、各部门的情况很不平衡,有不少领导同志思想上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工作被动应付,流于形式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仍然不高。我希望借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广大从业人员乃至全民的安全意识,巩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要把国务院颁布自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本乡镇、部门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以基层为主、以企业为主、以社区为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他们投入到我们的宣教活动中。要让人民群众明白,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突出主题,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在全党、全社会都在倡导以人为本,要重视做好人的工作,在提高人的安全文化、技术素质、调动人的积极性上狠下功夫,树立“全民安全责任”、“安全第一”的观念,开创“我要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安全生产、生活”的良好局面。

  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6月3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在这次活动中,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  县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本行业特点,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讲安全的社会风气。

  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平台、过街横幅、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中的有关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要以“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素质”为内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安监系统工作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组织安全生产的能力。要组织全县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法人集中培训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并进行考核。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好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知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促进从业人员权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防范知识、应急救援、逃生自救技能为主要内容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职工安全科普知识答卷活动,配合全国的安全科普知识竞赛。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执法检查活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特别是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检查已明令实施关闭企业的落实情况,集中排查、消除和解决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逐一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员、资金、期限,做到“四个落实”;对存在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产整顿;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进行严厉处罚并坚决停产、停业整顿。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止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防止新的危险源出现。对矿山、危化品等行业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评价,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限期整改,没有整改的不准生产。要大力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日前,县政府办公室以明传电报的形式下发了通知,要求从现在起到7月31日在全县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乡镇、各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各有关单位一定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乡镇要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不留死角。行动中要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同时广泛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严格执法,确保时效。达到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五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安委会在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自行组织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县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由企业自行组织。通过演练检验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协调救援能力,锻炼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培养从业人员组织应急疏散和逃生自救能力等。

三、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本行业、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县直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及时在指定地点悬挂宣传横幅。安监、建设、公安等出车单位和设立宣传站的单位,更要精心准备,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哪个部门延误了县里的集中统一行动,我们就追究哪个部门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同时,公安、安监、工商、国土、质监、建设、经贸、教育、卫生、水利、林业、供电等各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行政监管责任。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安全月期间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头绪多,内容多,涉及单位多,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县安委会成立了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活动。活动方案已制定下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做好充分准备,紧紧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个主题,认真地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力求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月”工作做出总结,分别于5月31日和6月29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县安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同志们,安全生产是人类文明社会永恒的主题,我们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以企业和社区为重点的安全文化建设,树立先进的安全文化理念,传播安全知识,倡导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安全月促安全年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开创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