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围绕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任务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特别是宣传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挖掘、树立优秀典型,搞好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安全生产的阶段目标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主办单位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山西省、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四、分工和协作
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山西省、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等主办单位的领导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万里行”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单位在活动中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1. 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把握舆论导向,确定宣传口径,组织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参与此项活动。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活动方案的策划和具体实施、协调工作,协助中央宣传部确定宣传口径,筹措落实经费、人员和车辆,组织安全专家随行督查。
3.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有关媒体对“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4. 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负责指导本系统各级组织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各项活动,配合宣传、新闻采访报道和安全督查工作。
5. 山西、湖南、贵州、云南四省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万里行”在本地区的活动安排,组织当地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 各新闻机构负责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记者参加活动。有关新闻单位提前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深度、有力度的采访报道计划,并在播出时间或刊出版面上予以保证。
五、活动方式
以安全生产督查、进行新闻采访和专题报道、开展送安全文化进厂矿、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活动等形式进行。
组委会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学者等组成安全生产督查组,到重点地区、企业进行督查指导。采访团以分组活动、自由采访、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加大新闻采访报道的力度和深度。
“安全生产万里行”所到省在活动开始前,应以省为单位组织推荐在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救援、安全技术革新、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群体、单位、县(市)及以下地区,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战线上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树立正面形象。
六、出行时间和线路
活动6月12日至6月30日分别在湖南省(长沙市、湘潭市、娄底市、怀化市)、贵州省(贵阳市、六盘水市)、云南省(昆明市、曲靖市)开展。2008年 6月1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启动,6月30日在云南省昆明市结束。山西省择机出行。
七、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总体工作部署,以宣传贯彻“安全发展”的理念为主线,督促检查所到地区、企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在重点范围、重点时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执行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两个责任主体”的情况。宣传报道各地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等方面的优秀典型、先进经验及成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地区,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促进各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好转。
1.湖南省(6月12日至18日)
以煤矿和烟花爆竹等领域的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督促检查、采访报道煤矿整顿关闭、复产验收、管理强矿以及取缔烟花爆竹非法小作坊,加强氯酸钾专项治理等情况。
2.贵州省(6月19日至24日)
以煤矿、非煤矿山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督促检查、采访报道煤矿、非煤矿山和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部位(如尾矿库、矿山井口、露天采场、病险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江河堤岸、危险路段、桥梁、涵洞、电力设施、建筑工地工棚以及危险物资存放地等重要设施和部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云南省(6月24日至30日)
以煤矿、非煤矿山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督促检查、采访报道小矿山和道路交通(危险路段、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车辆违规超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山西省(择机出行)
以煤矿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督促检查、采访报道隐患治理重点地区的煤矿整顿关闭、瓦斯治理以及隐患排查等情况。
八、新闻采访团
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煤炭报)、经理日报、劳动保护杂志、中国安全生产杂志、人民网、新华网、中青网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等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当地新闻媒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