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月的由来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国家农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和中央广播事业局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月活动,并确定今后每年5月都开展安全月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开展安全月活动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的关怀,也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由于种种原因,不少企业单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情况不好,伤亡事故多,职业病严重。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问题,扭转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严重的状况。
1984年3月29日,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公安部等联合发出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同年4月27日,国务委员、国家经委主任,“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组长张劲夫发表题为《狠抓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广播电视讲话,动员全国开展第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
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安全月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决定成立常设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意见。
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后不再搞“全国安全月”了,但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针对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
“全国安全月”从1980年一直持续到1984年。在历经5次“全国安全月”活动期间,我国着重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从1991年开始,全国安委会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1991是“八五”计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国开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一年。为了保证“八五”计划的顺利实施,给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6月17日至23日,全国安委会首次开展了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1992年,全国安委会继续开展了以“国有大中型企业创建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为目的的“安全生产周”活动,时间为5月11日至17日。
1993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一年,又是我国争办2000年奥运会的关键之年。但是,从1992年下半年开始,全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却趋于恶化。为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劳动部于5月24日至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为主题,以控制事故为目的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尚不适应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全国各类事故继续呈上升趋势。1994年初,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控制重大、特大恶性事故的紧急通知》,力求控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1994年5月16日至22日,劳动部开展了以“勿忘安全,珍惜生命”为主题,以控制事故为目的,以“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1994年,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还没有根本好转,一些重大恶性事故仍然不断发生,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时好时差的局面,各类事故隐患十分严重。1995年5月15日至21日,劳动部开展了以“治理隐患、保障安全”为主题,以“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隐患治理,积极贯彻《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周”活动。
1996年是“九五”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劳动部在1995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重大、特大恶性事故有所减少的情况下,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定本次活动的主题为“遵章守纪、保障安全”。
1996年各类事故有60%以上是由于“三违”造成的,而安全管理松懈是“三违”行为发生的土壤。因此,1997年5月12日至18日,原劳动部开展了以“加强管理、保障安全”为主题的全国第七次“安全生产周”活动。
1998年的“安全生产周”活动主题为“落实责任、保障安全”,1999年为“安全、生命、稳定、发展”。
2000年5月14日至20日,主题为“掌握安全知识,迎接新的世纪”的第10届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展开。
2001年5月13至19日,主题为“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的“安全生产周”活动在全国展开。
11年来,“安全生产周”活动较好地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积累和创造了许多安全宣传教育成功的经验。
从2002年开始,我国将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2002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委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确定2002年6月份开展首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延伸。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次活动旨在最大限度地消除身边的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为了进一步强化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活动主题定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另外,还举行了“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国各地区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放在制度建设、遵章守纪、设备设施运行状况等方面。
为什么要将原安全生产周活动改为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往年的安全生产周,除双休日以外,只有5天时间,很难安排覆盖全国的、有影响的一些重大宣传活动,很难使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得到充分有效的宣传并产生应有的效果,因此经过各部门慎重考虑,将“周”改为“月”。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生命是宝贵的,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佛家有:“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投罩灯”之说,其意是在打扫卫生时,恐怕伤着了蝼蚁脆弱之生命,夜晚点灯时,怕飞蛾投火而丧失了细小的性命。当然,这是佛家的慈悲心怀,对弱小生命的关爱。而人虽是改造大自然的生产力,其生命也是非常脆弱的,从耳闻目睹的各类事故中,又有多少人视生命为儿戏,拿生命作赌注,从而丧失了宝贵的生命,对家庭造成了灾难性的痛苦,对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然而,对人的生命谁来关爱和慈悲呢?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关心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在法律上,先后颁布实施了《矿山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法律上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赋予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在现时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中,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曾多次指出:“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的稳定大局,要坚持安全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并强调:“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三个“不能”,铿锵有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关爱。
作为企业的员工,在党和国家“关爱生命”的大环境下,难道不珍惜自己的生命,要来个飞蛾投火吗?古人云:“师傅领进门,修行在各人”。在举国“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气候下,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对企业实行安全监管和行政许可制度,从全方位保障企业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而企业又从严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依法对员工进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大量事故案例,唤起员工对家的责任和对企业的使命;对现场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约束员工的不安全行为,避免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而这一切的所作所为,就是对员工生命的关爱和慈悲。
“关爱生命”,最主要的还是企业员工对自己生命的关爱。上述只是对“关爱生命”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企业员工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一要不断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识别身边的危险有害因素;二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按章操作;三要对识别出的危险有害因素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做好“预防为主”的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切不可熟视无睹;四要团结友爱,对身边的违章行为要敢于制止,不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五要善于总结他人的事故教训,从事故原因中对照自己是否有类似的原因或行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六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自己的安危,更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只有做好之些,才是对生命的关爱,才是对家庭的关爱,才是对企业和社会最大的奉献。
安全生产关系到各行各业,关系到千家万户。假如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其家庭遭受痛苦、企业遭受损失不说,有的家庭或受伤的员工还进行上访,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企业如何安全发展?和谐的小康社会如何建设?只有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企业才能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才能稳定和谐。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让我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构建美好企业,共建和谐社会,拥有美好的明天。
中央及各直属单位09年第八个安全月要求
国务院1月1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死伤人数,坚持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将2009年定为“安全生产年”,同时将2009年第8个安全生产月主题确定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于2009年4月7日发布冀安委〔2009〕7号文将河北省2009年定为“安全生产攻坚年”。2009年国家安全总局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三项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努力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把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伤残人数压下来的“三个压下来”,为实现到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于2009年4月1日发布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17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全月宣传标语
1.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3. 安全发展,和谐共建
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 广泛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6. 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质
7. 强化安全教育,狠抓制度落实
8.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
9. 安全责任为天,生命至高无上
10. 安全是幸福的源泉,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11. 安全是生命的卫士,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12.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13. 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
14. 坚决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
15. 认真学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6. 贯彻《安全生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17. 加强安全隐患综合治理,防止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18.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9. 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促效益保安全
20.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21. 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
22. 安全来自警惕,事故源于麻痹
23. 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技能,减少安全事故
24. 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25. 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6. 推动安全文明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27. 正常使用劳保用品,预防减少意外伤害
28. 加强劳动保护,让你化险为夷
29.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0.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
31. 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32.安 全生产,违法必究
夏季高温施工需注意事项
1、认真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结合各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针对夏季施工的实际情况,在编制阶段性施工方案和作业计划时,制定相应的防暑措施,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3、对塔吊、桩机、升降机械等大型机具的搭拆,脚手架的搭拆,大面积模板的支撑,深基坑开挖等应进行重点管理。机械设备及时按规范要求防雷接地;遇六级以上大风,各种
大型机械、脚手架搭拆应停止施工;注意做好现场排水工作,保证排水畅通;现场各安全设施要加强检查,做好防护工作,特别是对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定时进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以防不测。
4、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火制度,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严格控制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同时对易燃易爆品要加强储存和使用管理工作。
5、加强项目标化管理,各项目部要结合夏季卫生要求,搞好食堂、寝室、厕所浴室卫生,保持场容场貌整洁,提高项目文明施工水平。
6、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督查持证上岗,杜绝违章作业的发生,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人。
7、要充分结合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利用民工学校、黑板报、简报、悬挂宣传标语和班组交底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夏季高温安全生产教育及夏季卫生知识的宣传,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8、高温期间各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对不适合从事高空、高温作业的职工要给予适当调整工作。
9、搞好施工现场的后勤工作。各项目部要配备必要的防暑药品,并有专人负责做好含盐饮料和茶水供应。食堂要加强卫生管理,严把食物采购关,预防食物中毒。
10、搞好环境卫生,预防疾病。做好工作和生活休息场所的通风、降温、卫生工作。同时要求职工及家属不要到不熟悉情况的河道、水库、池塘去洗澡,预防事故发生。
11、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特别是火灾、防汛抗台两项,提高在突发事件面前的应急处理能力。
12、对临时设施、围墙等进行检查,确保结构安全。
13、严禁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4、严格贯彻24小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项目负责人也要参与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