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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巢湖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09-06-26   来源:巢湖建设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今年是实现巢湖市“五年大变化”的最后一年,各项建设任务工期紧、任务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精神,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根据省建设厅《2009年安徽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安委会有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建委主  任           张小樵

  副组长:市建委副主任           马道云

  市建委副主任           张敬玉

  市建委副主任           许尔斌

  市建委副主任           史先贵

  市建委总  工           丁学福

  成  员:市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刘四青

  市建委市政科科长       靳兴茂

  市建委村镇科副科长     马少军

  市建委市政科副主任科员 胡建龙     

  市建委安全办副主任     侯运魁

  市建委安全办           金远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安全办副主任侯运魁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市属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要求立即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指导好、开展好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

  2.在市安委会统一布署下,组织 “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

  3.按照省建设厅 “安全生产月”的要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分管经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4.按照开展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年”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燃气设施、供水设施、园林设施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5.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

  6.继续深入开展脚手架工程、龙门架、塔吊等专项整治工作。

  7、积极参加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其它“安全生产月”竞赛活动。

  (二) 委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开展的活动

  1.制定委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务工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等内部制度。

  3.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委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

  4.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建筑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大门口、施工通道两侧和建筑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品,营造浓厚的现场氛围。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委属燃气、公交、供水等有关单位参加由市安委会统一布置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委属各相关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关设施、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本企业所有设施、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巢湖出发,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针对本单位、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贴近实际,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地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电影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四)要把开展建设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及“安全生产年”的要求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线,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取得实效。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局、委属各有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请分别于6月30日前将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有关数据统计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我委,电子邮箱:chjgc@126.com